关于进一步畅通师生家长意见建议反馈渠道的通知
全体师生、家长: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管理与服务工作,及时了解和回应师生在政策、工作、学习、生活等各方面的诉求,切实做好关心关爱师生各项工作,有效解决事关师生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学校决定向广大师生、家长公布反映问题渠道,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询意见建议方式
电话接听时间:工作日上午10:00至13:00、下午15:30至19:00,长期有效。
(一)学校层面
1.电话:0991-4332030
2.邮箱:xjsfdxfz@qq.com
(二)小学(含温泉教学点)
1.电话:0991-4332378、0991-4333385
2.邮箱:xjsdfzxxb@163.com
(三)初中(校本部)
1.电话:0991-4330132、0991-4332649
2.邮箱:324534426@qq.com
(四)初中(温泉校区)
1.电话:0991-6682614
2.邮箱:564161485@qq.com
(五)高中
1.电话:0991-3331676、0991-4332706
2.邮箱:51448702@qq.com
(六)幼儿园(昆仑)
1.电话:0991-4332517
2.邮箱:sdyeyxx@qq.com
(七)幼儿园(温泉)
1.电话:0991-4113531
2.邮箱:1842216116@qq.com
二、征询意见建议范围
1.有关学校改革、发展、稳定方面的意见建议。
2.有关学校师德师风、招生入学、教育教学、科研、学生管理、后勤服务等方面的意见建议。
3.有关学校形式主义、不正之风和腐败方面的问题。
4.关系师生个人切身利益方面的问题和建议。
5.其他需要学校研究解决的问题。
三、相关要求
学校和各部门电话、邮箱是学校领导、各部门负责人加强与基层联系,更好地了解民情民意,科学合理做好决策的重要抓手。
1.各部门要做好宣传工作,让师生、家长知晓反映渠道,鼓励和引导师生积极建言献策、反映问题、表达诉求。
2.学校、各部门安排专人负责整理汇总师生、家长提出的意见建议,及时上报分管校领导、学校主要领导,经会议研究后及时予以解决和反馈。
3.各部门要加大服务保障力度,把对师生的关心关爱落实落细,确保学校各项工作平稳有序、校园和谐稳定。
4.师生、家长反映意见建议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所反映的情况应该客观、真实,诉求合理、语言文明。同时,为更好地对所提意见建议进行跟踪了解,促进有关问题的及时解决,方便沟通反馈,反映意见建议提倡师生、家长署实名,明确联系方式,学校将对来信人的信息严格保密。
新疆师范大学附属中学
2026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