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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畅通师生家长意见建议反馈渠道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8-28浏览次数:

关于进一步畅通师生家长意见建议反馈渠道的通知

全体师生、家长: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管理与服务工作,及时了解和回应师生在政策、工作、学习、生活等各方面的诉求,切实做好关心关爱师生各项工作,有效解决事关师生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学校决定向广大师生家长公布反映问题渠道,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询意见建议方式

电话接听时间:工作日上午10:00至13:00、下午15:30至19:00,长期有效。

(一)学校层面

1.电话:0991-4332030

2.邮箱:xjsfdxfz@qq.com

(二)小学(含温泉教学点)

1.电话:0991-4332378、0991-4333385

2.邮箱:xjsdfzxxb@163.com

(三)初中(校本部)

1.电话:0991-4330132、0991-4332649

2.邮箱:324534426@qq.com

(四)初中(温泉校区)

1.电话:0991-6682614

2.邮箱:564161485@qq.com

(五)高中

1.电话:0991-3331676、0991-4332706

2.邮箱:51448702@qq.com

(六)幼儿园(昆仑)

1.电话:0991-4332517

2.邮箱:sdyeyxx@qq.com

(七)幼儿园(温泉)

1.电话:0991-4113531

2.邮箱:1842216116@qq.com

二、征询意见建议范围

1有关学校改革、发展稳定方面的意见建议

2有关学校师德师风、招生入学、教育教学、科研、学生管理、后勤服务等方面的意见建议

3有关学校形式主义、不正之风和腐败方面的问题。

4关系师生个人切身利益方面的问题和建议

5其他需要学校研究解决的问题。

三、相关要求

学校和各部门电话、邮箱是学校领导、各部门负责人加强与基层联系,更好地了解民情民意,科学合理做好决策的重要抓手。

1各部门要做好宣传工作,让师生、家长知晓反映渠道,鼓励和引导师生积极建言献策、反映问题、表达诉求。

2学校、各部门安排专人负责整理汇总师生、家长提出的意见建议,及时上报分管校领导、学校主要领导,经会议研究后及时予以解决和反馈。

3各部门要加大服务保障力度,把对师生的关心关爱落实落细,确保学校各项工作平稳有序、校园和谐稳定。

4师生、家长反映意见建议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所反映的情况应该客观、真实,诉求合理、语言文明。同时,为更好地对所提意见建议进行跟踪了解,促进有关问题的及时解决,方便沟通反馈,反映意见建议提倡师生家长署实名,明确联系方式,学校将对来信人的信息严格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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