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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师大附中2021年小学一年级、初中一年级新生招生工作安排

发布时间:2021-07-03浏览次数:12729

根据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政策规定,为保证大学在编在岗教职工义务教育段子女和符合入学规定的学区学生正常入学,做到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实现阳光招生,对2021年义务教育段招生工作安排如下。

一、招生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实行阳光招生,对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招生方式、录取结果等信息全面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在新疆师范大学党委的领导下,成立附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各项招生工作。

2.严格计划管理。根据学校办学条件、师资、招生范围内生源等,制定学校招生计划,学校招生严格执行招生计划。

3依据义务教育法就近入学的原则,严格按招生制度、招生程序进行招生。

4严格按照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要求,实行“人籍一致、籍随人走”,做好学生入学登记。

二、招生计划

(一)银川路小学一年级招生计划

校区地点:乌鲁木齐市新市区银川路107

学区地点: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新医路125

招生班级:4个(班额45人)

招生人数:180

(二)南校区初中一年级招生计划

校区地点: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新医路102

学区地点: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新医路125

招生班级:6个(班额42人)

招生人数:252

(三)北校区初中一年级招生计划

校区地点: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喀什东路239

学区地点: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喀什东路239

招生班级:6个(班额50人)

招生人数:300

三、招生条件

1招收新入学的小学一年级、初中一年级学生。因附中义务段为就学热点,各班级均处于满额状态,且附中各学段长期进行系列课程和课堂改革,与外校教学内容和进度有较大差异,故原则上各年级不接收插班学生。

2.招收对象

1)新疆师范大学正式在岗在编教职工直系子女(须提交有效证明)。住址在新疆师范大学家属院的教工子女优先在对应校区入学。

2)居住在学区内的新疆师范大学正式在岗在编教职工(含退休职工)直系孙子辈(须提交有效证明)。大学教职工重孙辈和不居住在学区内的职工孙子辈不在附中招生范围。

3)购买新医路125号新疆师范大学家属院住宅的居民子女(须有房产证和户口证明)。为抵制炒房,保护住户合法就学权益,附中已对家属院所有住宅名下就读的学生进行了信息统计,凡购买住宅申请就学的,若该住宅名下同时有其他学生在附中初中或小学就读(申请就学户主的其他子女除外),则不予录取入学。

3.年龄要求(小学一年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20181229日修正)第十一条:“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七周岁。”附中属就学热点学校,遵照执行市教育局、新市区教育局关于同类学校的入学年龄规定,并优先照顾师大正式在编教职工子女的入学。具体年龄规定如下:

1)师大正式在编教职工子女,须当年91日前年满6周岁。

2)非师大正式在编教职工子女,须当年31日前年满6周岁。

四、招生程序

1.组织网上报名。学校自主设计招生报名网络程序,接受符合招生条件的学生通过网络进行报名。

小学一年级报名时间:2021713日至725

小学一年级报名网址:https://fz.xjnu.edu.cn/

小学一年级报名咨询电话:0991-4332378

初中一年级新生招生已完成报名工作,若仍有符合招生条件但尚未报名的学生,请家长于717日前,电话咨询报名(南校区初中一年级:433264918195981519,北校区初中一年级:668261415276735365)。

2.材料初审。学校通过报名网页收集信息,对所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划定材料复核的学生范围。

3.材料复核。对通过材料初审的学生,学校进行材料复核。

4.办理录取手续。学校根据材料复核情况,按照招生计划和班额限定指标数,确保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讨论确定录取学生名单,并通知家长及学生来校办理录取手续。

五、特别强调

1.凡被我校义务教育段(小学、初中)录取的学生,均按政府规定免交学费。

2.为保证学生入学的公平公正,学校已对教职工提出要求,不接受入学家长的请托,更不得接受家长的钱物和吃请,若有违规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并对当事教职工进行处理。

3.请家长如实填写信息,并及时提供相关证件,若发现有弄虚作假现象,一律取消其子女的入学资格。

4.我校严格按学区和政府相关规定招收录取学生,在招生环节不接受任何形式的个人赞助。

新疆师范大学附属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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